首頁 > 訊息公告
Share

經濟部宣導新修訂文具商品標示基準自112年5月18日起生效

宣導經濟部來函
112.8.31經商字第11200076260號函有關會員建議新修正之文具商品標示基準宜予業者緩衝期一案。回函重點如下:
新修訂之文具商品標示基準自112年5月18日起生效(係配合商品標示法111.5.18公布修正,自公布後一年實施),倘市售文具商品於112.5.18前已流通進入市場陳列販售,並已符合修正前本基準規定者,尚無需重新更改標示;倘於112.5.18起始流通進入市場陳列販售者,應依修正後本基準規定標示。
倘地方政府因稽查需要,須釐清個案商品流通進入市場陳列販售之時點,請業者配合提供相關文件,以利釐清個案商品所適用之規定及確認標示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112.9.19經商字第11204729460號函有關財務採購契約訂有廠商及分包商履約不得有違反商品標示法,爰請廠商留意相關規定。

Share
2023 台北國際創意文具展/2022.06.30~2023.07.03